近日,人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对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有哪些重点支持举措?
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有这些重点支持举措
1、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担任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或各省(区、 市)人民政府认定的“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正高级或副高级职称,不需要逐级晋升。
2、对为国家经济发展和重大战略实.施作出突出贡献,具有绝招、绝技、绝活,并长期坚守在生产服务-线岗位工作的高技能领军人才,采取特殊评价办法,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3、技能竞赛获奖情况、行业工法、操作法、完成项目、技术报告、经验总结、行业标准等创新性成果均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不将论文、外语、计算机等作为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
4、不将学历作为硬性条件,具备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均可参加职称评审。
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翻译、出版、通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5、以支持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系列职称评审为工作重点,将贯通领域扩大为工程、农业、艺术、体育、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